各部门、各附属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文件精神,按照湘一师校字[2016]2号文件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要求,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与移交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卷归档范围:
凡本单位自2017年1月1日—2017年12月31日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,能反映本单位工作活动的,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。
二、立卷归档要求:
2017年立卷归档要求参见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件材料归档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湘一师校字[2016]2号文件。
三、移交档案的对象:
移交档案的对象:学校各部门、各附属单位2017年度形成的档案。
四、移交档案时间要求:
各部门、各附属单位,需要移交的档案,务必在2018年5月30日以前移交到学校档案馆。
五、档案整理具体操作要求:
档案整理具体操作见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归档文件材料操作整理工作规程》,附1、附2、附3。
六、联系电话:
档案管理科:82288090;文艺:13873188853
特此通知。
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档案馆
2018年4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