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2021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与
移交工作的通知
各部门、各单位:
根据教育部、国家档案局27号令《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》和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(湘一师校字〔2022〕55号)要求,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文件材料立卷归档与移交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立卷归档范围
凡本部门(单位)自2021年1月1日—2021年12月31日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字、图表、声像等各种不同形式的载体材料。具体范围参见《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(湘一师校字〔2022〕55号)。
二、档案整理具体操作要求
档案整理具体操作参照《归档文件材料操作整理工作规程》(见附件)。
三、移交档案时间、地点
各部门(单位)应将整理好的档案于2022年6月30日前移交到档案与校史馆(百熙楼404)。
四、联系电话
档案与校史馆综合档案部:88228090;文艺:13873188853
附件:归档文件材料操作整理工作规程
湖南第一师范学院档案与校史馆
2022年5月2日